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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社預繳30萬包養小三 名畫家反控騙錢
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 – 2014 / 8 / 22 * 發佈
現年74歲的畫家,前年起包養50多歲老婦,並「預繳」一年包養金30萬元,9個多月來做愛50多次,元配發現姦情怒告老婦相姦,老婦辯稱不知對方已婚,畫家則反過來指控她以美色騙錢; 高等法院認為,小學肄業的老婦幾乎不識字,可能不懂上網查知對方是知名畫家,且有妻室,昨判她無罪確定。
徵信社不知男已婚 婦無罪定讞
徵信社畫家成名很早,畫作以技法自由奔放、瀟灑精練著稱,曾獲多項獎項。
老婦是前年經徵信社友人介紹,到畫家的工作室看畫而認識,2人當天就發生關係,完事後畫家給老婦1000元,交往後老婦提議包月,談妥畫家以每月2萬5000元包養,並「預繳」一年包養金30萬元。
2人在賓館和畫家的套房發生多次關係,從前年開始至今做愛50多次,平均每月6次,畫家還將套房賣給劉婦。
去年中,畫家妻突襲該套房撞見2人,怒告相姦罪,因先生認錯,妻子撤回告訴,但堅持告老婦。
徵信社老婦喊冤說,以為對方是孤獨老人,不知有太太,2人只是男女朋友。
畫家則指,首次見面就告訴對方他已婚,交往過程也講過很多次,抨擊老婦說,30萬元是預繳一年性關係費用,他太太去年中發現2人通姦後,就避不見面很過分。
高院認為,老婦僅小學肄業,畫家也證稱她不識字,並且無證據證明老婦事前知對方已婚,判老婦無罪定讞。